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2月14日,央行公示了27张罚单(银罚字【2020】1号-27号),华泰证券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、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,被央行合计罚款1010万元。这也是目前央行对券商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开出的最大金额的罚单。
处罚信息显示,华泰证券的多位高管、部门负责人遭央行处罚。时任华泰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孟庆林被罚款4.5万元、时任华泰证券运营中心总经理戴斐斐被罚款4.5万元、时任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联席负责人陈栋被罚款3.5万元、时任华泰证券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赵茂富被罚款4.5万元。
事实上,券商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而遭到处罚的情况在去年频频发生,据不完全统计,2019年东兴证券、海通证券、信达证券、国信证券、光大证券、申万宏源、大通证券、东海证券等10余家券商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被处罚或受到行政监督管理。
券商被处罚原因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:一是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;二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三是未按规定履行报送可疑交易义务。
近年来,监管层对于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。2017年10月以来,央行陆续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、《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(试行)》等文件。
除了面对央行监管不断从严的压力外,一旦被开出罚单,券商还要面临分类评级分数影响的风险。在去年各地证监局向券商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》中,在扣分项中着重强调券商需“如实标注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情况,并提交具体情况的说明。”
根据监管确立的评分标准,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因反洗钱问题被作出处罚的,单次扣0.1分,并按次数累加扣分。就2019年分类评级通报情况来看,评价期内15家公司被处罚1次;4家证券公司被处罚2次;2家证券公司被处罚3次。(孙越)